自闭症的诊断标准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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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所有具有某些下面提及的症状的孩子都有自闭症;患自闭症的孩子也不见得都会表现出所有或大部分的症状。
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自闭症诊断标准有美国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的诊断标准和《国际疾病分类手册(第十版)>的诊断标准。
美国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的诊断标准有三个主要方面:
一、社会交往方面的严重障碍;
二、沟通交往方面的严重障碍;
三、行为兴趣和活动方面的狭窄、刻板和重复性质。
<国际疾病分类手册(第十版)>的诊断标准与美国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的诊断标准,详细内容和具体应用也大同小异。
另外,<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l>和<国际疾病分类手册(第十版)>均规定了年龄的标准,即这些障碍中必须至少有一个方面是在儿童3岁以前发生,才能对该儿童作出自闭症的诊断。同时,为了确认对一个儿童的自闭症的诊断,量化的标准也必须得到满足。
具体说来,一个自闭症儿童,必须至少符合以下三个大类十二个分类中的六个以上分类的诊断标准,而且这六个有问题的分类必须至少有两个是来自于第一大类即社会交往的障碍,至少有一个是分别来自于第二大类和第三大类即语言变往的障碍和兴趣与行为的异常。